很好笑吧,我是為了一個男生而來到這裡。

欣賞對方對時事的見解,對媒體政治學的侃侃而談,對電影的分剖解析;
那是我永遠同樣成為不了的那種人。

後來的他,走了。
後來,我留下了。


為甚麼最後不走了?

嗯......
也許是因為喜歡pchome當初簡單壟斷又美觀的介面(現在的從命還真眼花撩亂!);
也許是因為慢慢有了所謂的讀者(屁啦,影子都沒幾個!);
也許是因為......

追本溯源,最大的起因還是因為─太懶得搬遷。

不知不覺,我在這裡紮根了3年;
不知不覺,我寫了近200篇文章;

不知不覺,部門竟如此的不知不覺。



我用一杯咖啡的時間,沉浸在這入圍部落格大獎的俊俏,
然後,保管還是繼續的過。
:P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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